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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都料理王 校園組

決賽賽制

  • 比賽日期:2016年10月27日(四)

  • 報到時間:2016年10月27日(四)中午12點前抵達會場,攜帶身分證於服務台核對選手資料,完成報到後進行賽前準備及比賽材料檢查。

  • 比賽地點:高雄展覽館大會舞台區(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39號)

  • 比賽規則:

  1. 決賽參賽者每組2位,一名主廚一名助手。
    因比賽場地為2016年高雄食品展之會場內,需憑證進出會場,如各組參賽者遇特殊情形需有除參賽選手外之人員於現場觀賽,請於賽前提早申請並以2 人為限(不含參賽者),主辦單位將視情形調整開放。

  2. 參賽者可自行選定主副食材,於2016年10月21日(五)前E-mail提交決賽參賽作品「菜餚名稱」與「烹調食譜」,逾期者將酌以扣分

  3. 因高雄展覽館規定不能明火,故將提供電爐進行烹調使用。

  4. 參賽者須以自行選定之主副食材,在40分鐘內製作完成乙式3份可食的「全民瘋野餐」創意料理,一份陳列展示,一份評審試吃,一份走秀。

  5. 所有原物料進場前,須經主辦單位檢查驗證,並與書審資料相符,且不得危害人體健康。

  6. 參賽者所準備之食材可先做前置作業,例如:事先清洗、去皮、漲發、醃製、熬煮高湯,或副食材之半成品,但不可有任何組裝成形行為,違者酌予扣分。

  7. 參賽者請自備盛裝料理之餐盤器皿。

  8. 參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食材補助費貳仟元(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比賽結束後向工作人員領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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