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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都料理王 校園組

初賽賽制

  • 比賽日期:2016年10月15日(六)

  • 報到時間:2016年10月15日(六)中午12:00點前抵達會場,攜帶身分證於服務台核對選手資料,完成報到後進行賽前準備及比賽材料檢查。

  • 比賽地點:高雄夢時代幸福廣場(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89號)

  • 參賽主題:【全民瘋野餐】以「野餐」為主體形式呈現料理創意、美味及多樣性,並請創意呈現「港都特色」。

  • 比賽規則:

  1. 初賽參賽者每組2位,一名主廚一名助手。
    每隊需搭配一名「形象大使」,在舞台上以一分鐘創意走秀方式,配合參賽選手介紹菜餚特色,行銷參賽者菜餚。

  2. 參賽者可自行選定主副食材,於2016年10月12日(三)前E-mail提交參賽作品「菜餚名稱」與「烹調食譜」,逾期者將酌以扣分。

  3. 參賽者須以自行選定之主副食材,在30分鐘內製作完成乙式3份可食的「全民瘋野餐」創意料理,一份陳列展示,一份評審試吃,一份走秀。

  4. 所有原物料進場前,須經主辦單位檢查驗證,並與書審資料相符,且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並符合台灣食品衛生標準,違者將取消比賽資格。

  5. 參賽者所準備之食材可先做前置作業,例如:事先清洗、去皮、漲發、醃製、熬煮高湯,或副食材之半成品,但不可有任何組裝成形行為,違者酌予扣分。

  6. 參賽者請自備盛裝料理之餐盤器皿。

  7. 獲晉級決賽之選手,決賽時所製作之菜餚不得與初賽重複。

  8. 參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食材補助費 貳仟元(初賽決賽各貳仟元,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比賽結束後向工作人員領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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